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掌握环境工程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水、气、固等污染控制及环境生态修复的能力,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创新精神,能在环保部门、设计单位、工矿企业、科研单位、学校等从事设计、规划、施工、管理、教育和开发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技术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主要学习环境工程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水质工程学、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物处理、环境检测等基本知识,获得水处理工程、环境监测、环境工程设计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初步具备环境工程专业的科学研究、工程设计和环境监测方面的技能。
1.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社会工作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2.掌握化学、环境工程原理、环境工程微生物学、环境监测等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掌握水质工程学、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4.掌握资料查询分析的基本方法,拥有初步的具体问题分析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学制及修学年限
学制:3年,修学年限2.5—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