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70号)文件要求,结合浙江海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合作校外教学点实际,经过对现有21个校外教学点的全面梳理、排查与整改,学校对每个站点撤销、保留或整改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理由。结合浙江省教育厅和各地市教育局的处置意见,经过学校2022年第18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确定对符合站点设置条件的14个教学点实施保留,对经过整改可以符合的1个教学点建议整改,对评估经过整改仍无法达标的6个教学点进行撤销处理,详情请见附件。
为增加工作透明度,决定对拟备案教学点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3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580-8180980。
附件:浙江海洋大学2023年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情况一览表
浙江海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