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学院动态>>通知公告>>正文

学习中心

 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外函授站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2022-05-05 12:09 王萍  继续教育学院


各函授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规范管理,根据省厅和学校关于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相关要求,现学院决定开展我校校外函授站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现阶段学校所有合作的函授站。

二、检查目的和主要内容

通过函授站自查和学校抽查的方式,重点在于查找与发现收费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切实整顿整改,进一步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管理,保证成人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函授站自查主要内容围绕教育乱收费相关问题,具体详见附件。重点自查跨学年预收学费等问题,内容不局限于罗列范围,函授站可增加有关自查项目。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分为学校自查和专家现场检查两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自工作通知下发之日开始到2022年5月底为学校自查阶段。各函授站要按照自查要求(见附件)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提交自查表及自查报告(含自查问题、整改措施及佐证材料等)。

(二)专家现场检查阶段。现场检查采取动态、抽查方式。2022年年中,学校将组织专家到有关函授站采取听取函授站汇报、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严禁教育乱收费是维护成人高等教育环境清朗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函授站要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总结工作,积极做好迎接学校专家现场检查的准备工作,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与运行。

(二)各函授站应于2021年5月20日之前将自查表(填报人、负责人签字)及自查报告提交各分管老师,同步发送电子文档。


附件:浙江海洋大学校外函授站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自查表




浙江海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5月5日


附件【附件:浙江海洋大学校外函授站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自查表.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